期刊文献+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二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出处 《天津人大》 2017年第12期27-29,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