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物证据的鉴真要求提出证据的一方能够证明其所提出的证据是其所声称的那份证据,同时该证据的状况未发生实质改变。美国法对实物证据的鉴真确立了丰富的鉴真方法与相应的鉴真程序。从理论上而言,证据保管链是实物证据鉴真的一种方法,二者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我国司法解释在借鉴的基础上确立了鉴真规则,但存在着鉴真规则形式化、证据保管链缺少保障的问题。鉴真规则的确立有望推进侦查的精密化、丰富证据辩护的内涵、构成一种新形态的程序性制裁。未来,在完善鉴真规则的基础上,鉴真规则的程序意义将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05-114,共10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