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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法正式施行 各省环保税征收税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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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作者 本刊讯
出处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2018年第1期9-9,共1页 Construction Wall Innovation & Building Energy-Sa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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