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认罪契约”的适用限度——“认罪认罚从宽”速载程序试点改革的再思考 被引量:1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运行以来,中国司法机关部分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量刑弹性与诉讼经济,然而仍然存在着若干争议问题。认罪契约虽具有一定的诉讼经济价值,但其带来的风险代价不可忽视。从法经济学分析,契约的正当与契约双方的信息成本、议价能力、交易成本等若干因素均会导致契约的不公正;对于刑罚契约的公正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查与制度配套,否则会与诉讼公正与刑罚公平相冲突。对美国辩诉交易制度进行法律移植时,应当注意遵守正当程序机制与量刑公正问题。只有建构证据开示、庭前公诉审查、保障刑事被告人程序权利等若干配套制度,才能避免冤案与量刑失当。
作者 刘磊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54-165,共12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程序法的功能研究"(项目批准号:12CFX044) 教育部2017年人文社科项目"美国刑事诉讼革命的经验 教训与中国刑事诉讼改革的后发优势"(项目批准号:17YJC82002)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33

二级引证文献13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