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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假“超额”应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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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3月3日,长寿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以下简称履职规定)。履职规定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届内累计请假次数超过常委会会议次数1/3的,应主动提出辞职。这些要求为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戴上了“紧箍咒”。
作者 廖灿勇
出处 《公民导刊》 2018年第1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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