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基于护理程序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干预对脑梗死患者生活质量及护理满意度的影响。方法选取河南省人民医院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收治的脑梗死患者100例,依照入院顺序分组,各50例。对照组接受常规护理,观察组接受基于护理程序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比较两组干预前后生活质量(SF-36)、运动功能(FMA)及护理满意度。结果干预后观察组SF-36、FMA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护理满意度[94.00%(47/50)]高于对照组[72.00%(36/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给予脑梗死患者基于护理程序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干预能恢复患者运动功能,提高其生活质量及护理满意度。
出处
《河南医学研究》
CAS
2017年第23期4362-4363,共2页
Henan Med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