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浙江省:界定四种情形为工伤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回应了社会热点,明确界定因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或者安排的学习教育、培训、文体活动所受的伤害等四种情形为工伤。而且,返聘人员、实习生可参加工伤保险,同样适用。
出处 《新疆人大》 2018年第1期42-42,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