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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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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共产党纪律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个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调查过程中,可提前介入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一些重大复杂案件时,根据领导批示,案件审理适时提前介入、审理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注重发挥审理和审查部门之间互相监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的职能作用,帮助或督促办案人员巩固、完善关键证据,夯实定性处理的证据基础,既确保了重大复杂案件又快又准,又在效率上保持了怏查快结,
作者 吕平辉
出处 《广东党风》 2018年第2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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