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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朋友圈”圈住“微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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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映问题方便,解决起来更快,这样真好!”家住大良镇木家塘村的村民老黎不无感慨地告诉记者,自从有了微信群,村上的很多事都很快妥善解决。2017年以来,清远市阳山县纪委选取江英镇大桥村和大良镇木家塘村为试点,以“一户一人”“一村一群”“一群一管理”为原则,建立村级监督微信群,让村民、村干部、乡镇干部、纪委干部成为“朋友圈”的朋友,摸索出了一条运用微信群升级村务公开、助力村级权力监督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出处 《广东党风》 2018年第2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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