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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外受伤,学校该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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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比事行为能力人或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饺或扦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驯责的,敷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您家的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受到人身监督和保护.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8年第4期63-63,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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