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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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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建部日前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按照“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将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将被依法给予限制,同时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
出处 《光彩》 2018年第1期9-9,共1页 Bril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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