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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重缓急”不能成为“搁置不办”借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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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说“安全无小事”,但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由于资源有限,往往难以同时处理所有问题,需要根据各项安全工作的“轻重缓急”,确定资源分配及处理顺序。这就包括:一方面,应如何判断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轻重缓急”,确定需要优先处理的工作?另一方面,对于因种种原因需要后续解决的问题,又应如何处理?本期就让我们谈一谈如何处理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轻重缓急”。
作者 王光辉
出处 《现代职业安全》 2018年第1期64-65,共2页 Modern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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