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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机关勿任性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虚假广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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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反法》)。新《反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删除了与《反垄断法》竞合的规定;对互联网领域的刷单、炒作信用等虚假宣传与”恶意对其他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制,以及对“傍名牌”、”搭便车”涉及域名.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权利冲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制;还对商业贿赂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制等等。
作者 倪嵎
机构地区 上海市广告协会
出处 《中国广告》 2018年第1期96-97,共2页 China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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