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投资中一种常见的商业手段,对赌协议的效力如何学界多有争议,三种思流各有纷纭。保守主义基于"显失公平、违法和避法",绝对否定对赌协议效力。自由主义基于"合同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主张绝对有效原则。最高院以"海富案判决"的形式代表了中立主义立场。中立主义在认同股东对赌、支持意思自由的基础上,更强调公司对赌是对资本维持原则的违背。因此,以中立主义为核心,我们应在"外部关系优于内部关系"的前提上,部分地否定对赌协议的效力。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80-83,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