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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私自公开患病员工的感谢信或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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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患有某种不便言说的疾病,花去了所有积蓄也未能治愈。两个月前,我所在的公司得知消息,当即向我捐助了两万元。出于感激,我给公司写了一封感谢信,信中提到我患病的经过及治疗情况。不曾想,公司为树立形象,未经我允许便将感谢信通过公司告示栏、网站进行了公开。消息传出后,很多人对我"敬而远之",我还听到不少议论、嘲笑的声音,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构成侵权?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8年第1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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