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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近日统一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至5月组织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8月完成督察反馈。反馈后,7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为回应社会关切,便于社会监督,压实整改责任,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协调,7省(市)统一对外全而公开督察整改方案。
出处 《检察风云》 2018年第1期7-7,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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