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影视市场热衷的一个概念叫做IP,即“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英文简写.在当下中国的电影电视产业语境中,可以将其解释为“文学潜在价值”,即可以用于影视改编的文学、漫画、音乐、游戏作品.在当下的实际使用中,IP的存在方式很多元,可以是一个故事,也可以是某一个形象,运营成功的IP可以在电影、电视、漫画、游戏等不同的媒介形式中转换.
出处
《电影评介》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4期75-77,共3页
Movie Review
基金
2016年度上海大学电影学高峰项目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