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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计划三年清退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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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全面依法有序退出,努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方案》提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工矿企业立即关停,实验区全部停产停业.2018年12月底,对依法取缔的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发布公告,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7年第8期19-19,共1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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