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将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在此大背景下,每一个公职人员都应该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让接受监督成为工作、生活的自觉。让接受监督成为自觉,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硬约束。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7年第12期1-1,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