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对公证业务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但目前拓展公证业务面临顶层设计上法定公证制度停留纸面、社会上存在不支持公证发展的观点、公证机构办案机制不健全、新领域公证业务发展乏力等问题。这需要廓清公证制度和法定公证制度的功能定位,在社会上营造支持公证发展的舆论,在顶层设计上确立法定公证事项。同时,公证机构应转变体制机制,提高公证员办理业务的能力。公证机构还应积极"走出去",培育金融领域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司法行政辅助公证服务、"三农"领域公证业务等新动能。
出处
《中国公证》
2017年第12期11-18,共8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