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传统公证证明领域,如在证明对象上采法律真实论,那么公证程序将会非常重要。而在强制执行公证等类司法活动领域,由于公证将直接对当事人权益发生影响从而引发了程序正义问题,公证程序将更为重要。此外,在可能的公证新领域,如果其涉及到国家证明权这样的类公权力的运用,那么与一般公权力制度相同,程序问题也同样不容忽视。公证行业应当充分重视公证程序,设计和构建科学的、合理的、符合生活实际的公证程序制度,保障中国公证健康、良性、可持续地发展。
出处
《中国公证》
2017年第12期56-60,共5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