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综述我国P2P网贷发展历程与政府监管现状的基础上,运用博弈论,研究了P2P网贷平台与监管方的博弈问题。在模型构建中,考虑到P2P网贷平台中存在着规模差距,基于行为人完全理性假设,建立了"大平台、小平台与监管方"三方博弈模型,其后又将三方博弈模型推广到"N个平台与监管方"的N+1方博弈模型,研究发现监管方提高监管效率、引入奖惩机制、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能对P2P网贷平台构成"威胁",迫使其规范运营。接着重点讨论了博弈系统的纳什均衡状态是否帕累托最优的问题,经证明,当且仅当博弈系统存在无限多个P2P网贷平台时,纳什均衡状态是帕累托最优。因此得出结论:在P2P网贷行业发展初期,监管方实施严格监管是引导其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关键,对社会福利而言是一种帕累托改进;而在高度发展成熟期,P2P网贷市场的自我调节是将社会福利引致帕累托最优的主要路径。
出处
《征信》
2017年第12期62-68,共7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