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伟大规划必须增强规则制定能力,需对投资规则重新审视与修订。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在仲裁中易引发适用分歧和相反的结果,无法为"一带一路"的投资保驾护航。无论是投资者与国家利益保护的理论变迁,还是国际仲裁的实践,都说明平衡保护是目前国际投资保护的新主张。因此,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完善在保证条约规则具体化的同时,应平衡保护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为应对复杂的投资监管措施留有空间,实现条约规范的确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8年第1期99-108,共10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2016年度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外商直接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政策比较研究>(项目编号:YB099)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