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主体观为尺度,身体美学可以划分为客体论身体美学和主体论身体美学。前者将身体定义为审美的对象,把主体的位置留给了精神性存在,但却因此陷入了无解的逻辑困境:假如精神与身体具有同构性,我们有什么理由将之分别定位为主体和客体?倘若精神与身体是完全不同种类的存在,那么,它如何才能驾驭与它不同质的身体呢?从柏拉图到笛卡尔乃至当代美学,对精神主体论的证明总是导致悖论。与此同时,另外一个可能性却凸显出来:人就是身体,身体是生活和审美的主体,而精神不过是身体-主体的功能和活动。由此可以建立一个自洽的美学体系:其一,审美属于身体-主体的生存活动;其二,从身体-主体与世界的关系出发,美学将回到其起点和主体;其三,按照主体论身体美学的研究范式,我们不但可以解释审美的发生学机制,而且能够建构尊重万物的大主体论美学,推动美学走上回家之旅。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体论美学视野中的西方身体艺术研究"(17BZW06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