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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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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9日《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批复,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印发,这是全国首个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明确了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的市场交易主体范围,设计了协议交易、发电合同转让交易、集中竞价交易以及挂牌交易四个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规范了交易组织、安全校核以及交易计量、结算等工作流程和要求。《规则》明确了各类跨区跨省月度交易品种及组织次序:月度协议计划,每月组织1次;月度发电合同转让,每月组织1次;月度集中竞价,根据富余电能消纳、余缺调剂需要按月组织;月度富余电能增量挂牌,根据富余电能消纳、余缺调剂需要按月组织或月内临时组织。
出处 《上海电力》 2017年第3期32-32,共1页 Shanghai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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