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差乌拉是旧西藏领主庄园制的产物。本文以国家财政理论为指导 ,借助大量历史资料考察证明 ,最初 ,差乌拉是包括徭役、领主地租和政府赋税在内的混合概念 ,噶厦设立前后 ,庄园领主的内差和政府的外差有了明确划分 ,外差成为具有国家法规性质的差乌拉制度 ,差乌拉由混合概念演变为涵括庄园领主剥削和国家税赋的复合概念 ,既体现了中央政权的管理意志 ,又显现出鲜明的地方社会经济特征。本文突破了历史和社会工作者对差乌拉一直以来从表象和形式方面的研究 ,转向对其本质的探讨 ,从财税角度再次证明西藏从来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处
《中国藏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55-62,共8页
China Tibet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