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幸福是古希腊伦理学的重要范畴。古希腊伦理学家尽管对幸福是什么有不同理解,但大都认定幸福是人生追求的目的,并不同程度地表现了理性精神。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论与以感官快乐或以德性自身为幸福的思想学说不同,主张快乐与德性相结合,并相应地强调公民个体幸福与城邦幸福的一致性,其思想学说具有综合、整合的性质,因而具有更大的合理性。对于亚里士多德以及古希腊幸福论思想的历史考察是研究幸福问题的重要视域,对于建构当代幸福观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2002年第3期51-56,共6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