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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享有平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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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坚持基本医疗公益性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放宽社会办医的“准入门槛”,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支持社会力量进入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鼓励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意见》要求,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条件或证明材料。
出处 《医院管理论坛》 2018年第1期3-3,共1页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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