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对文本意义的一种理性认知活动,文学阐释不仅体现为阐释主体对文学文本的阅读体验、理性反思及其意义转化,同时也蕴含着主体自身的审美感悟、文化记忆及其对文本价值的现实重构。某种程度而言,文学阐释不仅是文本意义的客观书写,更是基于阐释主体认知、体验与感悟之上的主观创造。正是因为阐释本身的主观性征,使得文学阐释潜隐着多元化偏向的可能,进而造成了张江先生所谓的"强制阐释"的现实图景。
出处
《文艺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24-130,共7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经典文艺思想中国化当代化研究"(项目编号:17ZDA269)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明清新安刻本中的图像传播机制研究"(项目编号:AHSKQ2016D132)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图像时代视觉艺术图式的表征机制研究"(项目编号:SK2017A06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