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保制度的中心工作已由扩大覆盖面转向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保制度,为此,社保费改税理应成为走向统一的第一步。从理论上讲,社保作为权益—伦理型公共产品,政府要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重议社保费改税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社保费改税有利于推动社保制度迈出走向全国统一的"关键一步",有利于划清中央与地方的社保事权,深化财税改革,也有利于进一步打开"降成本"的巨大空间。本文认为社保费改税的主要操作要点包括:按"负担平移、略有下降"的原则确定税率;社保税宜定位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完善社保基金预算,全面保证社保税的专用性;社保税的征收职能应全面移交税务部门。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4-10,22,共8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