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上是执法方面的理念。该理念尚未概括出立法、司法及法律监督、守法环节的法治基本原则与价值追求。此外,由于一些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对其宣传教育工作缺乏精心统筹和周密规划,宣传教育工作表现出不自觉、不深入、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等弊端。为此,应进一步完善其基本内容,更加全面、自觉、深入、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
出处
《文教资料》
2017年第29期101-102,共2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法制教育的困局:中国公民法律信仰培育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YJA71002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