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传统侦诉关系呈现出"横向业务分离、纵向组织一体"的明分暗合态势,这一态势对我国反腐败治理具有消极影响。监察委员会对职务犯罪的调查权在本质上属于刑事侦查权,应受到刑事诉讼法的规制和调整。将原由检察院承担的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给监察委员会,带来了职务犯罪侦诉关系的重大变革,职务犯罪侦查权与公诉权在诉讼功能上的同向性决定了两者的配合关系,诉讼阶段的顺承性决定了两者的主辅关系,职能定位上的分离性决定了两者的双向监督关系。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72-78,共7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2014LZY017)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经费项目"电子数据收集与认定实证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制度体系研究"(GJ2017C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