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唐代,契丹人已经接触到中原州县体制,耶律阿保机在其"分地"内设州县安置从事农耕的中原移民,是契丹人引入州县制之始。阿保机称帝后,移民规模扩大,州县制与契丹部族制相分离,成为新的地方管理体制。灭渤海国、并燕云十六州促使辽太宗于会同元年进行改革,设三京、节镇、州县,辽朝南面官的地方管理体制趋于定型,并对部族制、斡鲁朵制产生影响,州县体制成为辽代地方管理体制运作的基准。因契丹贵族出任刺史,使刺史地位上升,中央南面官系统机构精简,放权地方,导致控制州县的汉人世家大族的形成,使辽朝的统治具有契丹贵族和汉人世家大族联合执政的特点。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63-173,共11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朝鲜半岛古代史研究"(13&ZD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