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进一步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提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贸易便利化,结合前期试点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决定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出处 《财会学习》 2018年第5期195-195,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