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爱玲:非关“炒作”——《张爱玲评说60年》前言现今文坛上,确有一些作家,经由他人或自己“炒作”,借以收揽注意力,于读者转瞬之前,卖出几本书,然而,张爱玲不是。我们可以证言:当年犹豫再三,唯恐赔本的出版方同意签约出版《张爱玲文集》后,经其姑父李开第先生要求,张爱玲予以授权,只是意在以每千字25元的微薄稿费,济助亲属,嗣后不久,国内盗版盛行,台湾皇冠提出交涉,此项授权遂终止。国内无数版本的张氏作品,无论有无合法授权,一分钱收益也与张爱玲无关。而后来,《张爱玲文集》居然流行起来了,这是作为编者的我们和出版方所没有想到的事,我们按规定获取出版方支付的编选费和代理费总共二三千元,那时已“落袋为安”,决计不会再想去“炒作”以获额外好处;而出版方呢,很木然。
出处
《出版广角》
2002年第1期64-6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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