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已成为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关键,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其警务工作应该是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员;警务工作如何构建共建共享的治理体系,可以以合作治理理论作为基础。合作治理对于警务工作是否能够适用,需从合作治理产生的社会条件和警务工作面临的社会条件进行对比。中国当前基本具备在警务工作中开展合作治理的条件,但是在警务工作中适用合作治理理论仅仅是开始,如何在警务工作中实现合作治理是将来要努力的方向。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80-84,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江苏警官学院院级课题"合作治理视阈下的警察执法公信力问题研究"(2016SJYSQ10)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TAPP)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