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想就《民法总则》立法的一个条文分析入手,即第14条规定,讨论这部立法的一些得失。这一条文在立法上对于自然人权利能力的规定进行了从不涉外条款到涉外条款的转型。1986年《民法通则》第10条规定,公民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这个条文只谈到了中国公民范围之内权利能力的平等性,
出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7-8,共2页
Journa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