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权力主体的人民性、权力目标的人民性、权力收回的人民性3个方面论述了马克思权力观所固有的人民性特征。权力主体的人民性具体表现在权力为人民所赋和权力由人民监督2个方面;人民利益至上,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一切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是对权力目标人民性的最高概括;而权力收回的人民性则体现为人民收回权力和依靠人民收回权力2个方面的内涵。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4-7,31,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7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当代中国乡村干部‘微腐败’的防治研究"(AHSKY2017D54)阶段性成果
2016年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科研资助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下马克思权力观及其现实意义研究"(XJ20163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