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贸易协定的话语成效取决于谈判国能否根据本国谈判目标进行规则供给,与冲突规则展开竞争,并使其经贸规则兼备形式上的一致性和实质上的有效性等若干条件。由中国已签署的14项自由贸易协定的话语建构判断,中国具备了一定的规则供给和规则竞争能力,只是现有的经贸规则若应用于"一带一路"建设,则存在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规则供给不足,对正在形成的不利规则主动防御意识不够,合作型条款建构过度而应对贸易投资壁垒有效性欠佳等问题,亟需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加以完善。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50-162,共13页
Law Science
基金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提高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15ZDC03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