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司法改革为背景,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基础,提出利益驱动视角下律师向法官职业良性流动的路径:通过一体化的职前培育和潜移默化的职后培养,加强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实现对利益追求的有效指引;通过法官去"官"和律师入"制",消除体制内外的身份屏障,实现利益资源的整合;通过"理性交往"和"合理制衡",理顺职业关系,实现利益共享;建立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和选拔制度,打破律师与法官现有职业利弊张力,实现对律师的利益激励。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28-35,共8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