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和基础是法治,即实现社会治理的良法善治。本文通过实地调研、深度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广州特大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法治建设问题展开了考察。考察表明,广州社会治理在法治上存在如下不足之处:一是社会治理中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尚未形成良性互动机制;二是社会治理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三是基层社区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依然较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法治社会建设解决方案,有利于推动广州特大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出处
《法治社会》
2017年第5期41-48,共8页
Law-Based Society
基金
广州市第28次社会科学研究招标课题"广州特大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批准号:2017SKZB0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