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社会结构变迁的关键时期,治安秩序在现代性本身和转型所带来的双重风险下显现出复杂性、动态性和信息化等特征,秩序维护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如果说治安秩序结构研究是治安学基础理论的原始基点,那么治安秩序便由治安主体、治安实体和治安规范三部分组成,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衡形成了治安秩序。建构现代治安秩序的过程就是按照国家治理理论嬗变产生符合现代治安特征的结构要素,并形成动态平衡的治安秩序的过程。同时,治安秩序作为其他社会秩序运行的保障,其演进发展也是国家治理效能和社会关系协调与否的重要表征。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32-138,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