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签署了《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提出各部门互认“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各部门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企业唯一身份标识,改造升级现有的业务管理系统,做好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对于“多证合一”后营业执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17年第12期53-53,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