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临泽晋简"蕴含汉晋法制史方面的丰富的研究意义。结合对既往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后所获得的总体认识,依据该批简牍简文的内容记载,可以将其判定为"爰书"文书。该份文书记录了西晋建兴元年临泽县孙氏兄弟三人争讼田产及临泽县廷作出相应处理与裁判的前后过程,揭示了汉晋时代的诉讼体制在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审理层级、审理步骤与程序等方面的若干特点,并反映出汉晋时代司法实践中具有的"最高原则"的统摄与影响、耻讼与息讼观念的流行、"罪刑法定"原则的未为信用等几种实际倾向。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48-157,共10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临泽黄家湾滩汉晋简牍的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6YJC77003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