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习在民国师范院校师资培养中起着重要作用。不同时期教育部发布的相关制度文献体现了民国时期师范院校实习的特点。实习内容全面,包括参观见习、教学实习、行政实习;实习阶段循序渐进,分为见习、试教、充任实习教师三个阶段;重视利用政府及社会力量,实习过程管理严密;实习评价内容清晰且与毕业考试以及教师资格证相关;实习分配与社会师资需求紧密结合。
出处
《教育评论》
2018年第1期150-155,共6页
Education Review
基金
教育部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民国时期我国中小学教员资格检定制度研究(1912-1949年)"(编号14YJA880059)
江苏省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大学与中小学合作的研究与制度设计"(编号2014SJB78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