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30—2013)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7年6月环保部公布的《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内容是: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颗粒物限值20mg/m^3;人工干燥及焙烧窑颗粒物限值20mg/m^3、二氧化硫限值100mg/m^3、氮氧化物限值150mg/m3、氟化物限值3mg/m^3。
出处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2018年第2期7-7,共1页
Construction Wall Innovation & Building Energy-Sa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