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益贫性功能表现为经济扶贫、权利扶贫和教育扶贫。通过对龙泉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地调查发现,这三方面功能都受到严重的削弱,特别是权利和教育扶贫。而在经济扶贫方面,农民可以通过地租和付出劳动获得收益,对其增收有积极意义。益贫性功能弱化是合作社异化、经济效益差、监督者缺位等因素作用的结果。在精准扶贫的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从组织结构、资金、产业三个方面入手,促进其健康发展,强化益贫性。
出处
《长治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16-19,共4页
Journal of Changzhi Universit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0CSH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