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雾霾治理审计是推进国家环境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设计,具有里程碑意义。但从雾霾治理审计现实来看,存在审计主体责任不明晰、协同性不够等问题。文章深入解析了国家审计、企业内部审计以及社会审计三大审计主体责任,并提出了三大主体协同的基本构架,以期为推进雾霾治理审计主体机制的完善提供有益探索。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86-88,共3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15M582683)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16JK1072)
陕西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xgj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