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实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将我国农村资产转化成资本,其本质上也就是把钱币的"不动的项"变成"可动的项"。为了实现这一目的,现阶段我国农村都把空闲的土地和房屋作为改革的主要突破口,在实施过程中通过政府出面规划土地,作为整体一起承包;或者通过政府扶持,鼓励大农户、合作社承包大面积房屋土地进行统一土地耕种。我国自从2015年在部分县区试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之后,近年来,全国29个试点取得的农业增收效果显著。为了能够将试点的成功经验进行全国性推广,不仅需要全国农业企事业单位帮助农民股份权能得到更好的完善,严格限制外来资本侵占;而且需要全面实现农民选择的主体意愿,对农民的监督管理权利进行合理维护。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对农民增收的目的。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第6期23-24,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