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革命通俗文艺"论是对十七年文学的一种全局性审美文化定性判断。这一论断将认同"新型国家意识形态"、采用传统小说或民间艺术形式与"通俗文学"、"大众文艺"联系起来,缺乏逻辑的必然性;十七年文学的大量作品也并非国家意识形态与传统、民间艺术形式的结合体。"再解读"群体表现出以"文化雅俗"反对"政治雅俗"的思想立场,遮蔽了十七年文学因个体精神与集体话语有效"同化"而形成的审美创造特征。后来的研究者以"对历史的叙述"为基础修正了"革命通俗文艺"观念,但其指认为"革命通俗小说"的抗日战争题材作品,意蕴建构中同样隐含着"世界的大故事",叙事形态表现出传奇性与纪实性相融合的倾向,"英雄的说部"只是局部、片断性的特征,因而也不能归入"通俗文艺"的范畴。十七年时期的"大众文艺"创作,从体裁到范围均在"革命通俗文艺"论者的关注视野之外,民间通俗文艺文体的写作、"基层写作"和"群众文艺创作"才是其特殊的实践形态。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88-95,共8页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历史文学的创作思潮与文化精神"(HB17ZW005)